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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6年度黑龙江省志愿服务之星优秀典型的通知
2026-08-18 19:41 校团委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部署要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挖掘培育一批龙江特色鲜明、紧贴群众需求、可敬可学可做的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发挥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持续推动志愿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省志愿服务之星优秀典型推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本次推荐设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贡献单位(工作者)三个类别。各学院每个类别最多可报一个组织(个人),没有可以不报。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志愿者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2.在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平台正式注册,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0小时。常年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真实突出、得到各级组织和群众的充分认可,积极参与理论宣讲、文化文艺、教育医疗、科学普及、应急救援、法律援助、乡村振兴、文明实践活动等志愿服务的各级各类志愿者。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4.曾荣获县(区)级或系统以上志愿服务工作荣誉称号。

(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1.坚持党建引领,在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平台注册3年(包括3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成效突出,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有明确的服务领域和项目,有一定影响力、号召力的志愿服务团队。

2.在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平台年活动记录不少于20次,活动经常、事迹真实,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生需求、 助力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三)优秀志愿服务贡献单位(工作者)

1.贡献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深化志愿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发挥职能优势、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支持领域,推动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在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过程中倡导志愿精神,传播志愿理念,培育志愿文化,为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人力、物力、财力、场地和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取得良好社会影响,具有示范意义和引领作用,得到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认同。

2.工作者:专职从事志愿服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志愿服务团队的日常工作、平台管理、项目策划、培训指导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业绩突出。在工作中注重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志愿理念,培育志愿文化,团结凝聚服务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策划组织并参与实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三、材料提交

各申报单位(个人)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各学院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汇总,并于8月19日16:00前将电子版报送工作邮箱2016026@hlju.edu.cn。

联系人:胡康楠,联系电话:86608214。

附件:

1.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2.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

3.优秀志愿服务贡献单位推荐表

4.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推荐表

校团委      

2026年8月18日

附件【2026校青函17号 关于推荐2026年度黑龙江省志愿服务之星优秀典型的通知_.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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