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按照团省委统一工作安排,我校2026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线上、线下转出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要求
1.各学院团委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到校团委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高度重视,严肃认真。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统一办理,为毕业生离校做好服务工作。
2.各学院团委将毕业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装入学生档案。
3.各学院团委组织毕业生团员及时将线上团组织关系(智慧团建)转至相关单位团组织。毕业年级辅导员主要负责推进,团委学生副书记协助完成。请各学院团委按照要求,在6月17日前办理好毕业生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转接类别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所在学院团委或团员本人于9月10日前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所在学院团委或团员本人于6月17日前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注意:①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②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①由所在学院团委或团员本人于6月17日前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②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学院团委应建立台账,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后续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所在学院团委将其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后续及时转出。
6.延迟毕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所在学院团委于6月17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后续及时转出。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联系电话:86608314。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