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2号)及省教育厅工作提示要求,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已经开始,为认真做好我校作品及相关材料的报送和展演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坚持立德树人、守正创新,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
三、展演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学术论文、教学改革案例)四大类。具体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四、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各学院、职能部门、科研单位及教职工。
五、活动安排
(一)校级展演(2026年4—7月)
1.学院展演。各学院应按照本届主题,积极搭建面向人人的艺术展演展示平台,组织开展1—2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强化普及性、提升参与率,努力让每个学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形成“院院有活动、人人可参与”的局面。
2.作品征集。各学院通过组织各项文化艺术活动,积极筹备艺术展演参赛作品,学校将按照各学院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作品报送情况,进行优秀组织奖评选。
3.校级展演。我校展演将与五四青年节、毕业季等时间节点相结合(具体展演时间暂定于6月初),与公共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美育文化建设相结合。
4.作品评选推荐。学校在开展现场展演的基础上,评选并推荐优质项目参加省级展演。
(二)省级展演
我校将组织优秀作品与全省各学校之间交流和学习,展示艺术活动成果。
六、奖项设置
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展演:
1.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
3.艺术作品奖
4.艺术实践工作坊奖
5.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
6.指导教师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组织要以举办大艺展为契机,深入落实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
(二)各学院组织要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艺术氛围,充分利用院内及校内各种平台打造学生展示空间。
(三)各学院组织报送各类展演项目时,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违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责任。
(四)各学院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学院及学校的平台载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活动影响力。
八、报送须知
(一)报送时间
2026年6月3日至5日
(二)报送地点
校团委办公室(主楼A座323室)
联系人:刘禹彤 电话:86604238
电子邮箱:2022091@hlju.edu.cn
附件:
1.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报名汇总表
2.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3.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4.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校团委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