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省委决定开展第十一届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我校有关推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为: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含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含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每项类别限推荐一个。
二、参评条件
我校在校学生中的志愿者个人和由他们组成的志愿服务集体,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文明实践、关爱困境青少年、助老助残、生态环保、大型赛会、应急救援和防汛救灾等领域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已获得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的不参评;已获得往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的不参评;已获得往届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最美志愿者和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的不参评;已获得往届全省志愿服务五个“100”、四个“100”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不参评;履职行为不应算作志愿服务。
(一)杰出和优秀青年志愿者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 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二)杰出和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
1.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2.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3.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县处级以上干部不参评;
三、申报方式
由个人申请,经学院推荐和审议后,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26日下班前将《第十一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第十一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荐表》(附件1-2)纸质版表格加盖公章后报主楼A313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016026@hlju.edu.cn。
校团委将对申报个人和集体进行资格审核,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后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并报送至团省委参加全省评选。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统筹把握人选情况,切实将优秀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确保质量第一、事迹过硬,经得起检验。所有推荐人选均应征求所在学院党组织及群众的意见。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胡康楠,联系电话:86608214。
附件:
1.第十一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
2.第十一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表
校团委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