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科技创新、乡村全面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文化传承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根据共青团黑龙江省委的工作指示,现就2026年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以下简称全省“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全省“两红两优”是团省委设立的分别授予县级以下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团内省级最高荣誉。评选表彰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评比表彰工作的要求和团内有关规章,按照《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附件1)明确的参评资格、评选标准、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基层一线、坚持优中选优、加强跟踪管理,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每项至多推荐1个对象,请各学院视情况推荐,如无符合要求对象可不推荐。参评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同时,不再推报本级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评。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全省“两红”“两优”推荐工作,要对照《全省“两红两优”推报资格》(附件2)中所列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推荐人员(集体)资格。认真研读注意事项、材料说明及申报填写要求,积极做好本次评选的推荐工作。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保证真实准确。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对同一组织和个人5年内不重复表彰。
2.明确申报时限。经个人申报、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组织批准后,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8日(星期三)11时前将申报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事迹材料、所获荣誉证明材料的纸质版送至主楼A座310室,电子版发送至2019027@hlju.edu.cn。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曲碧菡联系,联系电话:86608314。
附件1:《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
附件2:全省“两红两优”推报资格
附件3:全省“两红两优”申报表
附件4:全省“两红两优”推荐对象汇总表
附件5:全省“两红两优”申报材料清单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