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功“十五五”、奋进新征程,在科技创新、乡村全面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文化传承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汇聚磅礴青春力量,根据共青团中央、共青团黑龙江省委的工作指示,现就2026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全国“两红两优”)是共青团中央设立的分别授予县级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团内最高荣誉,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评比表彰工作的要求和团内有关规章,按照《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简称《办法》)(附件1)明确的参评资格、评选标准、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基层一线、坚持优中选优、加强跟踪管理,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名额分配
根据《2026年黑龙江省全国“两红两优”名额及领域分配表》(附件2),各学院每项至多推荐1个对象,请各学院视情况推荐。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全国“两红”“两优”推荐工作,要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推荐人员(集体)资格。认真研读注意事项、材料说明及申报填写要求,积极做好本次评选的推荐工作。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保证真实准确。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对同一组织和个人5年内不重复表彰。推荐参评2026年全国“两红两优”的组织或个人所获荣誉应以政治性荣誉为主。
2.明确申报时限。经个人申报、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组织批准后,请各学院团委于2月9日11时前将申报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7)、事迹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2019027@hlju.edu.cn。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曲碧菡联系,联系电话:13936101899。
附件1:《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
附件2:《2026年黑龙江省全国“两红两优”名额及领域分配表》
附件3:2026年全国“两红两优”推报资格
附件4:2026年全国“两红两优”申报表样表模板(内附“填写说明”,请认真阅读)
附件5:线上申报操作指引
附件6: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7:全国“两红两优”建议表彰对象汇总表
附件8:《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两红两优”人选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2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