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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2025-11-21 13:41 校团委  校团委

各学院团委:

按照团省委《关于推荐第十一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各学院征集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和个人。

一、推报条件

1.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

(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业绩突出,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认可,具有一定荣誉基础;

(3)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富有特色,取得显著成效,群众认可度高;

(4)具有良好整体形象,能够体现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岗位学雷锋标兵个人:

(1)理想信念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主动弘扬雷锋精神,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服务人民、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3)注重一贯表现,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可度。

二、推报要求

各学院要对推荐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内容认真把关,确保事迹真实、人选可靠,具有示范性、代表性。请各学院于11月25日11时前统一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016026@hlju.edu.cn,纸质版交至主楼A313室,联 系 人:胡康楠,联系电话:86608214。


附件:

1.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推荐表

2.岗位学雷锋标兵个人推荐表


校团委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2025校青函47号 关于推报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岗位学雷锋标兵个人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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