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团委通知|学院风采|思想引领|基础团务|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科技创新
现在是: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团委通知>>正文
 
关于公开选拔校第二十届国旗护卫队学生干部的通知
2025-10-13 13:50 校团委  校团委

各学院团委:

经校国旗护卫队研究并报校团委同意,校国旗护卫队将于近期开展换届工作。为充分考察校第二十届国旗护卫队各学生干部候选人的工作、学习情况,结合我校国旗护卫队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未因违纪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

3.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无必修课不及格科目,原则上综合成绩应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50%;

4.热爱校国旗护卫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训练任务、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突出的表率作用;

5.校国旗护卫队队长、指导员兼团支部书记和副队长申请人原则上须有校第十九届国旗护卫队各区队班长和各工作部部长、副部长工作经历,各工作部部长、副部长申请人须有校第十九届国旗护卫队队员的工作经历。

二、选拔程序

1.自愿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黑龙江大学国旗护卫队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0月17日(星期五)11:30前将学院签字盖章的《黑龙江大学国旗护卫队学生干部申请表》及成绩单原件一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主楼A313室)。

2.资格审查:校国旗护卫队主席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报请校团委同意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相关考核程序。

3.投票选举:组织竞选演讲,校国旗护卫队队长、指导员兼团支部书记、副队长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产生的校国旗护卫队队长、指导员兼团支部书记、副队长根据工作需要和候选人工作情况,聘请各区队班长以及各工作部部长、副部长,并报校团委同意后任命。

联系人:童一,联系电话:0451-86608667。

附件:黑龙江大学第二十届国旗护卫队学生干部申请表

校团委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2025校青函31号 关于公开选拔校第二十届国旗护卫队学生干部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黑龙江大学第二十届国旗护卫队学生干部申请表.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公开选拔校第二十三届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的通知
下一条:校团委:学生干部任前公示(校学生学理论研究会)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5  黑龙江大学团委.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电话:0451-
技术支持:黑龙江大学信息与网络建设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