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领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升我校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发019号)要求,校团委决定举办黑龙江大学第六十期共青团“推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9月23日—10月15日
二、“推优”具体条件
推优对象应具有1年以上团龄。各学院“推优”培训班学员名额不超过学院团员总数的4%。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立场坚定,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艰苦奋斗。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遵法守法用法中做表率。遵守团的纪律和校纪、校规,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三、培训内容
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团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书目,结合国情省情教育、团务基础知识、学生干部思想道德修养及应具备的素质等,融“理论性、时代性、科学性”于一体,引导广大学员坚定跟党奋斗的信心决心。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各学院团委分散授课方式相结合,整体授课课时8学时。

五、培训考试
校团委将统一组织网上考试,学员最后成绩以网上考试(占100%)为准,网上考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时间安排
(一)9月26日:各学院提交培训学员名单;
(二)9月28日—10月11日:组织讲授团课;
(三)10月12日—10月15日:校团委组织考试并公布成绩。
七、培训要求
(一)推优班是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指定学院团委1名老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学院讲授课程要结合实际安排,突出实效性、针对性,要与其他课程有所区分,充分体现学院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各学院团委要将“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院培训结束后要将培训新闻发布在校园网学院网站,内容应包括主讲老师信息和培训内容等。
(四)各学院团委要将本次培训的学员名单于9月26日(星期五)11时前报送至主楼A座310室,电子版发送至办公邮箱:2019027@hlju.edu.cn。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曲碧菡,联系电话:86608314。
附件:
1.黑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2.黑龙江大学第六十期“推优”培训班学员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