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树牢青春理想、永葆青春斗志、涵育青春品格、激发青春锐气、拓宽青春胸怀,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根据共青团中央、共青团黑龙江省委的工作指示,现就2025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全国“两红两优”)是共青团中央设立的分别授予县级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团内最高荣誉,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评比表彰工作的要求和团内有关规章,按照《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简称《办法》)(附件1)明确的参评资格、评选标准、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基层一线、坚持优中选优、加强跟踪管理,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导向
1.突出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始终将政治引领摆在首位,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始终把牢新时代青年工作的主题,动员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2.激励挺膺担当。聚焦科技创新、乡村全面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文化传承、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选树一批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在各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的典型。
三、名额分配
根据《2025年黑龙江省全国“两红两优”名额及领域分配表》(附件2),我校可选1至2项推荐,每项推荐1个对象(总数不超过2个)至团省委参评,请各学院视情况推荐。
四、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全国“两红”“两优”推荐工作,要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推荐人员(集体)资格。认真研读注意事项、材料说明及申报填写要求,积极做好本次评选的推荐工作。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保证真实准确。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对同一组织和个人5年内不重复表彰。
2.明确申报时限。经个人申报、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组织批准后,请各学院团委于9月14日11时前将汇总表(附件6)、申报表(附件7)、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2019027@hlju.edu.cn,纸质版材料于9月14日(周日)上午送至主楼A313。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曲碧菡联系,联系电话:86608314。
附件1:《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
附件2:《2025年黑龙江省全国“两红两优”名额及领域分配表》
附件3:2025年全国“两红两优”推报资格
附件4:线上申报操作指引
附件5: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6: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建议表彰对象汇总表
附件7:申请表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附件8:《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两红两优”人选推荐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