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完善学生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努力建立一支优势互补、充满活力、战斗力强的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黑龙江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校团委研究决定继续选任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诚信守法,廉洁自律,无任何违纪行为。
2.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强,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能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能够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
4.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奋发有为、身心健康。
5.学习成绩好,无不及格科目,有一年以上的团学工作经验。
二、选任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填写《黑龙江大学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报名时将申请表和成绩单(教务处打印)报送到所在学院团委。
2.资格审查。各学院团委结合报名学生的基本情况和综合表现,初步确定建议人选,报学院党组织初步审核后将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推荐人选的材料于9月19日(星期五)11时前报送校团委(主楼A310)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人选。校团委与学院党组织就拟定人选进行会商后,在校园网发布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发任职文件。
三、相关要求
1.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根据工作分工,协助专职团干部开展工作。
2.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实行任期制。人数为1—3人,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3.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建设部(主楼A313)联系,联系人:曲碧菡,联系电话:86608314。
附件:黑龙江大学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报名申请表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