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2025年暑期,我校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深入基层,服务社会,在实践中践行了“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也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为总结活动经验,表彰先进典型,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暨表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总结实践情况
请对本单位202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总结,认真统计实践团队数量、参与活动学生人数、各级党政支持情况、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等主要数据(表格详见附件1)。
二、广泛宣传实践成果
各单位要通过开展报告会、分享会,组织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在青年学生中分享暑期社会实践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活动感悟等,扩大“三下乡”实践活动的影响范围。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选编活动中的优秀案例、创新做法,进行传播推广,将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向广大青年学生宣传,使更多学生受到教育,提升“三下乡”实践活动的育人功效。
三、重点表彰优秀典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1.先进单位: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校团委将根据各单位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审。
2.优秀实践团队: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的优秀社会实践服务队,活动的开展能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行动计划、有落实措施、有总结材料、有显著成效。
3.先进个人:学生成绩无不及格科目、无任何违纪处分者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报。
(1)参加学校、学院集中组织开展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队中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
(2)参加自主开展的分散社会实践(“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必须有调研报告。
(3)参加大学生就业实习见习计划、“黑土青松-青年实干家”计划中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
4.优秀指导教师:随队指导学生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的教师。
5.“返家乡”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聚焦问题,内容详实,具有一定创新性。
(二)申报要求
1.先进单位:申报单位要求填写并上报《202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
2.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申报团队要求填写并上报以下材料:
(1)《2025年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申报表》(见附件3)。
(2)团队总结材料。总结材料要求不超过1200字,主要围绕该服务队基本概况、实践活动内容与成效、媒体宣传报道情况、新媒体使用与传播、工作创新等方面撰写。
(3)团队活动图片或视频资料。
3.先进个人:申报个人要求填写并上报《202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
4.优秀指导教师:申报个人要求填写并上报《202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5)。
先进个人和优秀指导教师请填写汇总表(见附件6)。
5.“返家乡”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各单位推荐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需上交实践报告原文,并填写《2025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报告汇总表》(见附件7)。
(三)申报名额及评选方式
1.先进单位:凡是参与今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院均可申报,校团委将根据学院需上交的申报材料和各实践团队活动开展情况评审。
2.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凡是参与今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均可申报,校团委将根据学院需上交的申报材料和各实践团队活动开展情况评审。开展实践活动的团队数量在3个以内的单位可以申报1个优秀团队,3个团队以上的单位至多可申报2个优秀团队。
3.先进个人:校团委将根据申报者事迹材料进行差额评选,对于事迹填写不认真的申报者将不予评优。先进个人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各单位参评学生总数的1%,本科生、研究生分别单独计算。
4.优秀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均可申报,不受名额限制,校团委将根据事迹材料进行评选。
5.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申报数量不多于本单位参与实践活动人数的2%。
四、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请于9月5日8:30—11:30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主楼A座310),电子版请发送至OA系统邮箱。
邮箱:2016026@hlj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胡康楠,联系电话:86608214。
附件:
1.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数据统计表;
2.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
3.2025年暑期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申报表;
4.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5.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6.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
7.2025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报告汇总表。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