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23年9月修订)》第四章第58条中“学生成立除社团外的其他学生团体,需要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由校团委审核。批准成立的其他学生团体由校团委进行年检登记和备案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指导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于2025年4月开展了本学期学生团体注册工作。
经学生团体申请、校团委审核,校团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88个学生团体的注册申请,现将名单通报如下(名单见附件)。
附件:黑龙江大学2025年学生团体名单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