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我校2023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经组委会11月24日召开专题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共30个个人(或团队)入围各奖项的初评。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根据《关于开展“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规定,进入到投票环节。
下一阶段,根据活动主办方要求,活动组委会将邀请全校各学院团支部书记代表本团支部投票。同时,组委会将组织召开终评评审会议,依据团支部投票和终评结果,进行加权求和、综合评定,确定各奖项最终获奖名单。
现将投票环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票形式及方式
团支部投票占最终结果的30%,评委会终评占70%。全校各学院、各年级本科生、研究生所有团支部均有投票资格,每个团支部只能投一票,其他投票要求详见选票规定(选票见附件),选票请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二、投票时间
请于12月1日(星期五)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主楼A座313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黑龙江大学2023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团支部选票
校团委
2023年11月30日